评论:中国水权实践的起点
浙江省东阳市和义乌市水权转让协议的签订,开创了我国跨市(县)水权转让的先例。我们为之一振。
"东阳-义乌"水权转让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产物。这一经验的出现绝不是偶然的,它是水利部党组提出的"资源水利"理论与"水权与水市场"理论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水权和水市场"的理论为供需双方谈判提供了理论基础。东阳和义乌两市经济发展的势头很好,经济水平在全国的市(县)中都处于领先水平,这为水权转让创造了良好的经济基础。两市领导及水利部门具有长远的战略发展眼光,深刻认识到水权转让对优化配置两市水资源的重要意义,领会了水利部党组关于水权与水市场理论的精髓,这是此次水权转让成功的关键。
科学的理论一旦被群众所掌握,就会变成巨大的现实生产力。科学的理论是广大群众长期实践活动的总结和提高,将具体的经验上升为一般规律性的认识。反过来理论对实践又有着指导意义,水权、水价、水市场理论的提出,促成了东阳-义乌两市水权转让,形成了该地区现实的生产力。
"东阳-义乌"水权转让经验告诉我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水权理论对水权实践具有不可替代的重大指导作用,水权实践迫切需要水权理论的指导。同时我们也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深入实际认真搞好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学习充满活力的新鲜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检验理论和发展理论。
东阳-义乌水权转让的成功实践对于我国的水资源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两市水权转让的经验将对全国的水权转让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可以预见,在今后的几年中,水权转让的实践会在全国许多地区不断进行,特别是在跨流域调水、跨地区引水以及节水工程的建设方面,水权转让手段将会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东阳-义乌水权转让还将促使我们思考一些更深层次的水资源管理问题。首先,我国的《水法》及相关的法规政策,很少涉及水权的内容,更没有论及水权转让的内容,因此,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是完全必要的。其次,水权的转让应该有良好的基础条件:要有高质量的水资源规划,水权转让要在水资源的有效量非常清晰的情况下才能很好地进行;水权转让前还要论证对周边地区、其他用水户及环境等方面的影响;水权要得到合理的分配和确认;要有良好的水权转让(交易)制度。这些都是摆在我们广大水利工作者面前艰巨而迫切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