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丽生在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会议上要求,理清思路,转变观念 开创水资源保护工作新局面
10月12日,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水利部副部长索丽生强调,要以温家宝副总理在太湖水污染防治第三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为指导,进一步理清思路,树立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新理念,充分发挥水利部门的优势,积极有效地开展水资源保护工作。
索丽生说,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水资源严重不足的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我国又是一个水污染严重的国家。伴随经济人口的发展,水污染日趋严重,全国90%以上的城市水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全国水体水质总体呈恶化趋势。我国水资源紧缺问题既有因水量不足、也有因水体污染所致,而水资源质量下降是引起供水短缺水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水污染破坏了有限的水资源,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因此,做好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他指出,近几年各级水利部门在水资源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水利部门对水资源保护工作认识不够高,存在重水量轻水质的思想;加之水资源保护的基础工作薄弱,相关法律、法规、规划与全国的水资源保护面临的形势很不适应;流域水资源保护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的优越性未能得到发挥;流域水资源保护管理缺乏经费,监测设施和技术水平相对滞后等。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着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索丽生要求各流域领导要提高对水资源保护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要像抓防汛、抗旱工作那样抓水资源保护工作。要尽快改变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现状,促进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第一,流域水资源保护局要进一步理
清工作思路,实现四个转变,即从水资源监测为主向全面加强水资源保护转变,从技术业务为主向行政管理转变,从解决水本身问题向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转变,从以农村水利为主向加强城市水资源保护转变。第二,加快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建设步伐,有条件的流域要尽快制定《供水水源地管理办法》《水功能区管理办法》《排污口管理办法》《保护水资源经济补偿办法》等法规,并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流域水资源保护“十五”行动计划。
第三,各流域要在水功能区划,水体纳污能力计算基础上抓紧完成《水资源保护规划》,已完成《规划》的流域要抓紧《规划》的审查报批,并指导流域内的省区尽快完成《规划》。第四,在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方面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生活污水截流,二是工业废水减排,三是农业污染控制,四是引水清淤修复。第五,各流域要以水资源优化配置为目标,加强流域和区域的水资源统一管理,尤其要注意强化地表水与地下水,供水与需水,水量与水质的统一管理。要在统筹兼顾,协调各种用水的情况下,重点解决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的合理配置。第六,进一步加强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的各项能力建设,重点在人才队伍,设备技术和监测站网建设上下工夫,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第七,按照水利部明确的水质监测管理新体制,积极开展工作。新的管理体制规定,各流域水资源保护局负责监测的水质测站交由流域水文局统一管理并监测,以充分发挥水利部门在水量、水质两个方面的监测优势,实行水量、水质统一监测,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局的管理职能。第八,各流域要积极开展水资源保护的经济补偿机制、投资机制的研究工作,重视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及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工作。
索丽生最后强调,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上下游、左右岸、部门与部门、单位与单位间的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各流域在开展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中要遵照温家宝副总理“团结治水、团结治污”的指示精神,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开拓进取,认真做好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