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规则 新意迭出 第六届国家图书奖开评
本报讯 第六届国家图书奖初评工作于8月25日拉开帷幕。
国家图书奖自1993年开始举办,每两年一届。由于10年来社会背景发生了很大变化,为了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于今年5月对《国家图书奖评奖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这使得本届国家图书奖的评选同以往相比有所不同。
新闻出版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国家图书奖是由新闻出版总署主办的全国图书评奖最高奖项。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石宗源谈起了本届评奖的背景:“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突出强调了文化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回顾今年前8个月的工作,在抗击非典的战斗中,新闻出版界充分发挥了行业的优势和作用,及时出版了200多种、1000多万册防治非典图书,总署和中宣部、卫生部还筹款向贫困地区和西部地区免费赠送了150万册图书。在管理方面,我们强化了书报刊的审读,加大了查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质量低劣出版物的力度,正在进行的治理整顿报刊工作,着重解决党政部门用权力搞发行、乱摊派、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问题,已列入政治局常委的重要工作日程。6月份中央召开了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单位列入试点的有35家,其中,新闻出版系统就有21家。”
修订后的《办法》,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强调“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特别是在参评图书应具备的条件中增加并突出了“内容健康向上,深受读者喜爱”这一条。石宗源署长认为:“评奖工作要评出导向。评奖工作要客观、公正。评奖工作既要注重学术价值和文化积累价值,也要面向实际,面向群众,面向市场,关注图书的社会服务功能。要保持自己的风格和特点,既要评选那些具有重大学术、文化价值的精品力作,也要注意评选深受读者喜爱的优秀通俗读物、科普读物。”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司阎晓宏司长介绍修订后的《办法》时说:“国家图书奖参评的各门类图书特点和情况各不相同,评选应当从实际出发。除一些学术专著、古籍整理、民族文字以及有重大文化积累价值的图书外,其他多类图书,凡是面向大众、市场的,都要有相当的发行量,读者意见和市场反馈是评价此类图书的重点标准之一。为此,本届评奖参评图书申报表中相应增加了‘印数’和‘发行量’两栏。”
以往五届国家图书奖的评委会主要是由专家学者、管理部门人员和出版部门人士组成。本届评奖在这一基础上,形成了各分支奖评委专家库,并从中选取各分支奖评委。这些专家不仅仅参与评奖,还将在引导读书、图书管理工作中发挥咨询和参谋作用。关于本届评奖评委的推荐,阎晓宏司长说:“本届评委要有较大调整,考虑到某些评委年龄偏大,本届评奖会选择一些中青年专家担任评委;出版社在职人员一律不当评委;图书司司领导不作为评委参加,只担任各分支奖的秘书长,不参加投票。”
据统计,本届国家图书奖共有全国近400家出版单位报送参评样书2100多种。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将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初评入选图书书目,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反映和意见,加强社会各界对评奖工作的批评和监督。对编校、印装质量不合格的图书要取消获奖资格,对参评单位搞不正之风的,查实后取消评奖资格。